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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 合 地 基 设 计  (JGJ 79-2012)

子程序界面

技术条件

  • 摘要:根据《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》JGJ 79-2012,进行振冲碎石桩等复合地基处理方法的正反向计算,供初步设计时估算。

  • 编制依据

    • 《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》GB 55003-2021;

    • 《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》JGJ 79-2012,以下简称“地基处理规范”。

  • 适用范围

    •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,初步设计时可用本子程序估算。

基本信息

  • 地基处理方法

    • 选择地基处理方法,可选择“振冲碎石桩”“沉管砂石桩”“灰土挤密桩”“土挤密桩”“柱锤冲扩桩”“柱锤冲扩桩”“水泥土搅拌桩”“旋喷桩”“夯实水泥土桩”“水泥粉煤灰碎石桩”等。

土参数

  •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spk

    • fspk——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(kPa)。

    • 当输入“自动”时,由程序自动计算。

    • 地基处理规范第 7.5.1 条第 9 款规定,“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,不宜大于处理前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 2.0 倍,且不宜大于 250kPa;对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,不宜大于处理前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 1.4 倍,且不宜大于 180kPa”。

  • 处理后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 fsk

    • fsk——处理后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(kPa),可按地区经验确定。

    • 振冲碎石桩、沉管砂石桩复合地基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2.2 条第 8 款规定,“处理后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,可按地区经验确定,如无经验时,对于一般黏性土地基,可取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,松散的砂土、粉土可取原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(1.2~1.5)倍”。

    • 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3.3 条第 2 款规定,“处理后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 fsk(kPa)可取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”。

    •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7.2 条第 6 款规定,“处理后桩间土的承载力特征值 fsk,对非挤土成桩工艺,可取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;对挤土成桩工艺,一般黏性土可取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;松散砂土、粉土可取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(1.2~1.5)倍,原土强度低的取大值”。

  • 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 β

    • β——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,可按地区经验取值。

    • 水泥土搅拌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3.3 条第 2 款规定,“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 β,对淤泥、淤泥质土和流塑状软土等处理土层,可取 0.1~0.4,对其他土层可取 0.4~0.8”。

    • 夯实水泥土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6.2 条第 7 款规定,“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 β 可取 0.9~1.0”。

    •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7.2 条第 6 款规定,“单桩承载力发挥系数 λ 和桩间土承载力发挥系数 β 应按地区经验取值,无经验时 λ 可取 0.8~0.9;β 可取 0.9~1.0”。

  • 地基处理前砂土的孔隙比 e0

    • e0——地基处理前砂土的孔隙比。可按原状土样试验确定,也可根据动力或静力触探等对比试验确定。

  • 砂土的最大孔隙比 emax砂土的最小孔隙比 emin

    • emax、emin——砂土的最大、最小孔隙比,可按现行国际标准《土工试验方法标准》GB/T 50123 的有关规定确定。

  • 相对密实度 Dr1

    • Dr1——地基挤密后要求砂土达到的相对密实度。

    • 地基处理规范第 7.2.2 条第 4 款第 2)项规定,“地基挤密后要求砂土达到的相对密实度,可取 0.70~0.85”。

    • 当输入“自动”时,由程序自动计算。

桩参数

  • 布桩形状

    • 选择布桩形状,可选择“等边三角形”“正方形”“矩形”等。

    • 振冲碎石桩、沉管砂石桩复合地基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2.2 条第 2 款规定,“桩位布置,对大面积满堂基础和独立基础,可采用三角形、正方形、矩形布桩;对条形基础,可沿基础轴线采用单排布桩或对称轴线多排布桩”。

    • 沉管砂石桩,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。

    • 灰土挤密桩、土挤密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5.2 条第 3 款规定,“桩孔宜按等边三角形布置”。

    • 夯实水泥土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6.2 条第 3 款规定,“桩孔宜按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”。

    • 柱锤冲扩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8.4 条第 2 款规定,“桩位布置宜为正方形和等边三角形”。

  •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Ra

    • Ra——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(kN)。

  • 单桩承载力发挥系数 λ

    • λ——单桩承载力发挥系数,可按地区经验取值。

    • 水泥土搅拌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3.3 条第 2 款规定,“单桩承载力发挥系数 λ 可取 1.0”。

    • 夯实水泥土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6.2 条第 7 款规定,“单桩承载力发挥系数 λ 可取 1.0”。

    •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7.2 条第 6 款规定,“单桩承载力发挥系数 λ 和桩间土承载力发挥系数 β 应按地区经验取值,无经验时 λ 可取 0.8~0.9;β 可取 0.9~1.0”。

  • 复合地基桩土应力比 n

    • n——复合地基桩土应力比,可按地区经验确定。

    • 振冲碎石桩和沉管砂石桩复合地基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2.2 条第 8 款规定,“复合地基桩土应力比 n,宜按实测值确定,如无实测资料时,对于黏性土可取 2.0~4.0,大于砂土、粉土可取 1.5~3.0”。

    • 桩锤冲扩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8.4 条第 7 款规定,“桩土应力比 n 应通过试验确定或按地区经验确定;无经验取值时,可取 2~4”。

  • 桩身强度折减系数 η

    • η——桩身强度折减系数。

    • 水泥土搅拌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3.3 条第 3 款规定,“桩身强度折减系数,干法可取 0.20~0.25;湿法可取 0.25”。

  • 圆桩直径 d

    • d——圆桩直径(mm)。

    • 振冲碎石桩和沉管砂石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2.2 条第 3 款规定,“桩径可根据地基土质情况、成桩方式和成桩设备等因素确定,桩的平均直径可按每根桩所用填料量计算。振冲碎石桩桩径宜为 800mm~1200mm;沉管砂石桩桩径宜为 300mm~800mm”。

    • 灰土挤密桩、土挤密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5.2 条第 3 款规定,“钻孔直径宜为 300mm~600mm”。

    • 夯实水泥土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6.2 条第 3 款规定,“钻孔直径宜为 300mm~600mm”。

    •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7.2 条第 2 款规定,“桩径,长螺旋钻中心压灌、干成孔和振动沉管成桩宜为 350mm~600mm;泥浆护壁钻孔成桩宜为 600mm~800mm;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宜为 300mm~600mm”。

    • 柱锤冲扩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8.2 条第 3 款规定,“桩径宜为 500mm~800mm”。

  • 桩间距 s桩间距 s1桩间距 s2

    • s——等边三角形、正方形布桩时的桩间距(mm)。当输入“自动”时,由程序自动计算。

    • s1、s2——分别为矩形布桩时的纵向间距和横向间距(mm)。当输入“自动”时,由程序自动计算。

    • 振冲碎石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2.2 条第 4 款第 1)项规定,“振冲碎石桩的桩间距应根据上部结构荷载大小和场地土层情况,并结合所采用的振冲器功率大小综合考虑;30kW 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 1.3m~2.0m;55kW 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 1.4m~2.5m;75kW 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 1.5m~3.0m;不加填料振冲挤密孔距可为 2m~3m”。

    • 沉管砂石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2.2 条第 4 款第 2)项规定,“沉管砂石桩的桩间距,不宜大于砂石桩直径的 4.5 倍”。

    • 灰土挤密桩、土挤密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5.2 条第 3 款规定,“钻孔之间的中心距离,可为钻孔直径的(2.0~3.0)倍”,也可按地基处理规范公式(7.5.2-1)估算。

    • 夯实水泥土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6.2 条第 3 款规定,“桩间距可为钻孔直径的(2~4)倍。

    •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,桩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:

      • 地基处理规范第 7.7.2 条第 3 款第 1)项规定,“采用非挤土桩成桩工艺和部分挤土成桩工艺,桩间距宜为(3~5)倍桩径。

      • 地基处理规范第 7.7.2 条第 3 款第 2)项规定,“采用挤土成桩工艺和墙下条形基础单排布桩的桩间距宜为(3~6)倍桩径。

      • 地基处理规范第 7.7.2 条第 3 款第 3)项规定,“桩长范围内有饱和粉土、粉细砂、淤泥、淤泥质土层,采用长螺旋钻中心压灌成桩施工中可能发生窜孔时宜采用较大桩距”。

    • 柱锤冲扩桩,地基处理规范第 7.8.4 条第 3 款规定,“桩距宜为 1.2m~2.5m 或取桩径的(2~3)倍”。

  • 修正系数 ξ

    • ξ——沉管砂石桩的修正系数。地基处理规范第 7.2.2 条第 4 款第 2)项规定,“当考虑振动下沉密实作用时,可取 1.1~1.2;不考虑振动下沉密实作用时,可取 1.0”。

  • 桩长 L

    • L——桩长(m)。

    • 若桩长不输入或为零,则不计算桩体材料用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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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块信息

  • 子程序编号:MID110。

  • 功能编号:FUN049。

  • 发布版本:V2013.04.2076,发布日期:2013-05-10。

  • 取代:MID06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