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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 数
子程序界面(参数)

参数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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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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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计算方式”可选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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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按承台荷载验算截面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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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按桩承载力验算截面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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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按承台荷载自动计算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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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按桩承载力自动计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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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“计算方式”选择“按承台荷载验算截面”或“按承台荷载自动计算”时,根据用户输入的柱底内力进行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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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“计算方式”选择“按桩承载力验算截面”或“按桩承载力自动计算”时,程序将根据单桩承载力和桩数计算出柱底最大轴向压力,不需要用户需要输入柱底内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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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“计算方式”选择“按承台荷载自动计算”或“按桩承载力自动计算”时,程序自动计算承台的“根部高度 H”、“端部高度 h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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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读取外接计算程序的柱底内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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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自动更新各工况下内力标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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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区分弯矩、剪力的正负极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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勾选“□区分弯矩、剪力的正负极值”,将区分弯矩、剪力的正负极值输出柱底控制内力,即取包含弯矩 M 最小值(通常为负值)的一组控制内力为 Mmin;取包含弯矩 M 最大值(通常为正值)的另一组控制内力为 Mmax。同理可得剪力 V 最小值、最大值对应的两组控制内力 Vmin、Vmax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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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勾选“□区分弯矩、剪力的正负极值”(默认),取弯矩 M 、剪力 V 绝对值最大的组合内力为 Mmax、Vmax,不输出
Mmin、Vmin。控制内力 Mmax、Vmax
中弯矩、剪力可能为正值,也有可能为负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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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仅有一个对称轴的三桩承台等,建议勾选“□区分弯矩、剪力的正负极值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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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承台抗震承载力验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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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用户要求进行抗震验算时,程序自动判断各组组合内力是否有地震作用,对有地震作用参与组合的内力进行验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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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输入柱底内力时,如要进行抗震验算,用户除输入有地震组合参与组合的内力外,通常情况还需要考虑无地震作用参与组合的柱底内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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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不进行桩基抗震承载力验算的建筑详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(GB
50011-2001)第 4.4.1 条规定。
承台尺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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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台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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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承台类型”可选择:“自动”、“二桩”、“二桩(Y向)”、“三桩”、“三桩(>向)”、“三桩(^向)”、“三桩(<向)”、“三桩(斜边)”、“三桩(>向斜边)”、“三桩(^向斜边)”、“三桩(<向斜边)”、“三桩(一字)”、“三桩(Y向一字)”、“四桩”、“五桩”、“五桩(长形)”、“五桩(Y向长形)”、“六桩”、“六桩(Y向)”、“七桩”、“七桩(Y向)”、“七桩(长形)”、“七桩(Y向长形)”、“八桩”、“八桩(Y向)”、“八桩(长形)”、“八桩(Y向长形)”、“八桩(2×4)”、“八桩(Y向2×4)”、“九桩”、“十桩”、“十桩(Y向)”、“十桩(长形)”、“十桩(Y向长形)”、“十一桩”、“十一桩(Y向)”、“十一桩(长)”、“十一桩(Y向长形)”、“十二桩”、“十二桩(Y向)”、“十三桩”、“十三桩(Y向)”、“十三桩(长)”、“十三桩(Y向长形)”、“十四桩”、“十四桩(Y向)”、“十四桩(长)”、“十四桩(Y向长形)”、“十五桩”、“十五桩(Y向)”、“十五桩(长)”、“十五桩(Y向长形)”、“十六桩”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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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长形承台与方形承台的区别,即使其他参数一样,其体积、内力可能有所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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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“承台类型”选择“自动”,由程序根据输入的荷载自动选择桩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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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选择承台类型(桩数),不考虑“三桩(一字形)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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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桩承台,当短向桩距与长向桩距之比 a<0.5 时,应按变截面的二桩承台另行设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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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许采用数字及随后的字符以简化承台类型输入。以七桩承台为例,“七桩”可简化为“7”、“七桩(Y向)”可简化为“7y”、“七桩(长形)”可简化为“7c”、“七桩(Y向长形)”可简化为“7yc”。即:数字代表桩数、“y”表示
Y 向、“c”表示长型。三桩承台时,“x”表示斜边,“>”、“^”、“<”表示承台的方向,例如“三桩(>向斜边)”可简化为“3>x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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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桩呈梅花状布置时,如果输入桩中心最小间距、自动计算桩列间距 Sa、桩行间距 Sb,程序将根据长形或方形不同承台类型,分别对 Sa、Sb
取不同的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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桩列间距 S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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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———承台下桩每列之间的间距(mm),可输入桩径
d 的倍数或具体数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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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输入桩径 d
的倍数方式时,如
3.0d、3.5d 等,表示指定桩中心最小间距,由程序自动计算 Sa、Sb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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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当桩呈梅花状布置时,Sa
为同一行上相邻两桩之间间距的二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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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“承台类型”为“自动”时,该输入框为“桩中心最小间距 Smin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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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“承台类型”为“二桩”、“三桩(一字)”时,该输入框为“桩中心距 Sa”;当“承台类型”为“二桩(Y向)”、“三桩(Y向一字)”时,该输入框为“桩中心距 Sb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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桩中心距 Sa、桩中心距 S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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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、Sb———分别为二桩、一字形三桩承台
X 向、Y 向上桩中心的距离(mm),可输入桩径 d 的倍数或具体数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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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“承台类型”为“自动”时,该输入框为“桩中心最小间距 Smin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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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“承台类型”为其他类型时,该输入框为“桩列间距 Sa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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桩中心最小间距 S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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桩行间距 S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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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b———承台下桩每行之间的间距(m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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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当桩呈梅花状布置时,Sb
为同一列上相邻两桩之间间距的二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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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“承台类型”为“二桩”、“三桩(一字)”时,该输入框为“承台边距 Sb”;当“承台类型”为“二桩(Y向)”、“三桩(Y向一字)”时,该输入框为“承台边距 Sa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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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“承台类型”为“自动”或“桩列间距 Sa”输入桩径 d 的倍数时,“桩行间距 Sb”输入框被屏蔽(变灰),不必输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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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台边距 Sa、承台边距
S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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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台边距 S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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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———桩中心距承台边缘的距离(m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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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
可输入桩径 d 的倍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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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台旋转角度 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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α———承台相对于外荷载坐标轴(或柱局部坐标轴)的旋转角度 α (°),逆时针为“+”,顺时针为“-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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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输入“自动”,取 α=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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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柱归并计算且各柱旋转角度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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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输入多于数值,数值之间用逗号(“,”)分开,例如:“0,90”、“0,90,0”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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旋转角度 α
输入顺序应与“工况”表格中柱的序号一一对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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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旋转角度 α
个数少于归并柱数时,未指明的柱旋转角度均以最后一个输入数值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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剪力墙尤其应注意其局部坐标轴的角度,应根据相应外接计算程序的使用手册及输出结果来正确输入“承台旋转角度
α”。通常情况下,剪力墙沿垂直方向布置时承台旋转角度 α=0°;沿水平方向布置时
α=-90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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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2005.01 之前版本需要输入旋转角度
α=90° 的承台,在之后的版本上建议直接选择相应的 Y 向类型承台,旋转角度
α 输入 0 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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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详细的说明请参阅:如何输入基础(或承台)旋转角度 α ?
自重、土重
柱截面尺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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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斜面受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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柱截面高度 h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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柱截面宽度 b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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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c———柱截面宽度(m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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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为圆柱,“柱截面宽度 bc”应输入“0”。
材料参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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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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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———受拉纵向钢筋合力点至近边边缘的距离(m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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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 轴方向钢筋(①号筋)放在下层,X 轴方向钢筋(②号筋)放在上层。上层钢筋的 as'=as+d,程序根据
承台高度取
d=12~25m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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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有垫层时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不小于 40mm;无垫层时不小于
70mm。
外接计算程序
计算结果输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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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结果输出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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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输入框控制承台部分的计算输出内容,可选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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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详细”:输出详细的计算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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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简单”:计算结果中省略基底控制内力步骤的符号说明
、计算公式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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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详细列表”:将计算过程中的主要参数、验算结果以列表方式输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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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简单列表”:将计算过程中的主要参数、验算结果以列表方式输出。计算结果中省略部分计算公式、基底控制内力步骤的符号说明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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